六盘水市能源局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0-07-23 11:00 字体:[]

机构名称

六盘水市能源局

负责人

肖明

单位网址

http://nyj.gzlps.gov.cn/

单位地址

钟山区钟山中路19号

电子邮箱

lpsmtj@163.com


工作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能源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行动。

2.负责全市能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行政,深化全市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3.负责调节全市近期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经济运行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与引导,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解决能源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拟订煤炭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行业技术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

7.按规定权限审核及上报煤炭投资项目,承担煤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煤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煤炭体制改革。

8.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电力供需保障与运行监管有关工作。

9.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拟订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0.按规定权限审核及上报油气投资项目,承担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等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2.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上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组织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改造、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资格准入监管工作。

13.按规定承担核电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4.负责全市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15.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县(市、特区、区)依法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参与指导煤炭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16.负责全市油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指导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参与电力安全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市能源科技和能源行业节能管理,组织指导能源行业技术改革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

18.负责全市能源合作管理,牵头组织开展能源合作,与市外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19.提出全市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按规定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0.提出全市能源行业财税、资源、生态、环保及气候变化等建议意见,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财税、资源、生态、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工作电话

0858-8222382

传真

0858-8222382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政务服务科)

受理举报电话

0858-822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