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六盘水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19号;邮编:553001;电话:0858─8222382)。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能源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能源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认真把关信息质量,建立《六盘水市能源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做好《市能源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记录台账》,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内部考核。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了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的高效运行。2022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40条,其中能源运行14条,能源产业12条,安全监管14条。三是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人事信息、行政执法、提案办理,我局领导干部内部分工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以便社会各界及时知晓,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并定期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能源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出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0条,行政诉讼0条,举报投诉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市能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六盘水市能源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六盘水市能源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修订了《2022年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各业务科室根据任务分解定期梳理工作中涉及公众应当知晓的相关信息并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整理完善报局领导审定后按要求统一发布。

(四)平台建设

2022年市能源局不断规范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门户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定期维护体检,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台账和审发记录。2022年市能源局政府网站信息未发生重要摄政表述错误、泄密、信息安全事件等。

(五)监督保障

六盘水市能源局高度重视能源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市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要求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撰写信息工作,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工作准确落实到人,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改进,公开的渠道、方式需进一步优化;二是部分信息发布和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提炼优化还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抓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重点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便民性。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公开要说明理由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标准规范事项清单,落实公开主体,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渠道等要素。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公开、谁解读,谁回应”的要求,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单位内部考核制度,把责任压实到各业务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