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煤炭局)职能:
市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能源工作法律法规。承担调节全市近期经济运行的职责。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信息引导;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煤、电、油、气、运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
(二)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煤炭(含煤层气、煤化工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电力(含火电、水电、气电、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五)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电力供需保障与运行监管有关工作。
(六)拟订油气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核电管理,配合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参与组织协调指导核电科研工作。
(八)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承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油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等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指导能源行业技术改革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牵头组织开展能源合作,与市外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或上报能源(煤炭、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产品、煤层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市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一)提出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按规定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财税、资源、生态、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煤炭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督办督查、财务、综合性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松;联系电话:0858-8222382
(二)发展规划和法规科。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投资项目规模、方向的建议;研究提出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承担能源合作有关工作;研究能源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起草有关贯彻国家和省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拟订能源产业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能源行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有关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金虎;联系电话:0858-8224208
(三)经济运行协调科。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能源市场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煤、电、油、气、运等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工作;承担工业用煤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承担年度用电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成品油的运行调度;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能源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要素保障的应急调度。
负责人:梁卫华;联系电话:0858-8229705
(四)煤炭科。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协调配合煤矿初步设计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颁证管理工作;承担煤炭行业技术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煤炭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煤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煤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肖剑峰;联系电话:0858-8221261
(五)电力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承担电力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行业改造升级、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电力投资项目;配合供电营业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改造、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格准入及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上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核电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袁鹏;联系电话:0858-8236638
(六)油气科。承担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页岩气、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等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油气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长输油气管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长输油气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油气体制改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峰;联系电话:0858-8222018
(七)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拟订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科技装备相关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承担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工作;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提出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负责人:刘光临;联系电话:0858-8222528
(八)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郭方黔;联系电话:0858-8220372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构名称:六盘水市能源局
负责人:李树飞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19号
电子邮箱:lpsmtj@163.com
工作电话:0858-8222382
传真:0858-8222382
受理投诉部门: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0858-8222382
办公时间: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