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在建电力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6月10日,市能源局采取“互学互督”的方式,联合钟山区能源局、贵州能源水城燃煤电厂对大湾低热值煤电厂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旨在联动企业间互督互评找差距,互学互鉴促提升。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内容涵盖业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双重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均形成问题清单现场反馈给企业抓好整改。
检查中,市能源局就如何抓好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业主单位及总包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从项目负责人到一线施工人员,每个人的安全责任清晰明确。二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抓好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同时举一反三,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问题再次全面开展排查检查,防止隐患漏洞。三是强化现场安全管控。要严查各类高风险作业,如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施工设备施工的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四是强化汛期隐患排查。要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聚焦隐患排查,做好防汛物资配备等工作,降低汛期对项目建设的影响,确保项目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