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4-19 10:20 字体:[]

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煤炭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督办督查、财务、综合性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松;联系电话:0858-8222315
    (二)发展规划和法规科。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投资项目规模、方向的建议;研究提出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承担能源合作有关工作;研究能源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起草有关贯彻国家和省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拟订能源产业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能源行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有关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金虎;联系电话:0858-8224208

(三)经济运行协调科。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能源市场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煤、电、油、气、运等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工作;承担工业用煤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承担年度用电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成品油的运行调度;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能源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要素保障的应急调度。
    负责人:梁卫华;联系电话:0858-8229705

(四)煤炭科。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协调配合煤矿初步设计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颁证管理工作;承担煤炭行业技术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煤炭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煤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煤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肖剑峰;联系电话:0858-8221261
    (五)电力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承担电力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行业改造升级、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电力投资项目;配合供电营业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改造、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格准入及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上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核电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袁鹏;联系电话:0858-8236638

(六)油气科。承担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页岩气、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等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油气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长输油气管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长输油气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油气体制改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峰;联系电话:0858-8222018

(七)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拟订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科技装备相关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承担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工作;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提出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负责人:刘光临;联系电话:0858-8222528

(八)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郭方黔;联系电话:0858-8220372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