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六盘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紧紧围绕优势产业,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市内生产的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三品”、 茶叶、精品水果农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和氧化乐果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市内生产的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茶叶、精品水果农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示范基地蔬菜、茶叶和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蔬菜、茶叶、水果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禁限用农药;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茶叶、蔬菜、水果等批发市场;重点区域:各县、特区、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六枝(滴水滩大米生产基地、苦荞麦生产基地、大用蔬菜生产基地)、盘县(响水鲁楚蔬菜生产基地、四格坡上马铃薯生产基地、盘江镇折耳根生产基地、贵州信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水城县(水城县东部产业办蔬菜生产基地、水城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科牵头负责,市农经站、市农业局信息科、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市植保植检站、市果蔬站、市农推站等部门协办,其中茶叶由市农经站具体承办、反季节蔬菜和精品水果由市农业局果蔬站具体承办,“三品”生产基地产品抽检由市农业局农产品质检中心具体承办,农药抽检由市农药检定管理所具体承办。联络员:施关正,举报电话:0858-2129610 。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
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牵头负责,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农业局信息科、市农业执法支队等部门协办。联络员:姜昌爱,举报电话:0858-2126085 。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全面落实农资经营台帐制度,开展农资质量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区)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市农经站、市种子站、市土肥站、市植保站(市农药检定管理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等部门协办,与《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相衔接。联络员:王恩彦,举报电话:0858-2129616 。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26日-3月13日)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4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县(区)的检查。市、县两级质检中心要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对茶叶、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和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的抽检率要达到100%。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执行查处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成督查组,深入现场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农业局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向省农业厅推荐报送全省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市农业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在春耕备耕等农资投入期、病虫害发生及用药高峰期、产品大量上市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消费集中期的重点时段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单位、重点县(区)、重点时段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加强对行动实施的督导。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认真梳理和排查本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市局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在11月25日以前,报送各项整治任务工作总结。市农业局要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2日和26日前向农业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在12月4日前,报送各项整治任务工作总结。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五)强化监管手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将“三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和规模养殖场,以及茶叶、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六盘水市重点市场100%纳入重点监管和抽检范围,对第一次检出违禁药物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第二次检出违禁药物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摘牌摘证,并在公共媒体上曝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类生产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农业部门承担的项目生产基地、地区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直接承包、租赁、经营的生产基地产品凡抽检出违禁农药1次或非禁用农药2个以上样品超标的,一律不予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和严格实施农药等重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承诺制度、经营台账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要契机,发现、查处、打击并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生产记录制度、安全施肥用药制度和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机制,达到标本兼治;要在本区域重点市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检测公示制度;要分别确定和建立市、县两级重点监管区域和监测点,明确联络员并公布举报电话,县级的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由县(区)农业部门于3月24日前统一汇总报市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启动“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信息科牵头负责)
(二)召开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3月份,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执法支队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12月,按照全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要求,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种植业科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按照全国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要求,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执法支队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3-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执法支队牵头负责)
(六)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12月份,全面总结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信息科牵头负责) |